阅读新闻

湖北:部分政策执行去年的规定 今年高招“十三不变”

[日期:2006-05-09] 来源:楚天都市报  作者: [字体: ]
今年高考招生,湖北省将在以下13个方面,继续执行去年的政策。

    1、“不退档,不换录,不补录”。凡按考生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允许退档或换录到其他院校;招生工作结束后,不进行补录。

    2、坚守各批次录取分数线,不录取政策规定之外的批次线下考生。

    3、高校在录取期间增加的招生计划,全部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点招。

    4、所有院校招生,全部按考生统一填报的志愿录取。

    5、严格对加分投档考生资格的审核程序,对加分投档考生名单进行层层公示。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当年参加普通高校录取的资格。

    6、除少数部委属高校面向特殊行业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外,湖北省不安排、不接收定向就业招生计划。

    7、坚持公开征集志愿、接待咨询、公开信息等三个方面的制度。建立省、市、县、高校招办四位一体、网上答疑咨询网络,公开一切可以公开的信息。

    8、军校招生,不录取无军校志愿的考生,不录取军检不合格的考生,不录取学校批次投档资格线下的考生。

    9、录取批次基本维持去年的格局。

    10、第一、二、三、四批院校录取实行“知分”填报志愿。

    11、各批次志愿结构基本保持不变。

    12、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高校不派人进驻招生录取现场。

    13、多渠道公布考生录取信息,继续公布考生电子档案运行的七种状态。



阅读:
录入:admin

评论 】 【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高招志愿填报分两次 各类窍门请牢记
下一篇:把握政策心中有数——2006年高考政策解读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
姓名: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