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校来人来客就餐内部管理,建立良好的接待秩序,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按照热情接待、节俭有序的原则,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1、学校因公来客确需招待就餐,先由学校相关领导或处室、年级主要负责人到校办公室,如实填写《就餐登记表》,并领取《大悟一中安排就餐流水账》即派餐单,然后由校办公室根据招待就餐标准妥善安排,到指定地点就餐,如需用烟,直接到校办公室登记领用。
2、各年级来客就餐全部纳入学校统一管理。
3、招待就餐标准:
来客1—3人,消费标准:80—120元(含酒水)
来客4—6人,消费标准:160—220元(含酒水)
来客7—9人,消费标准:200—280元(含酒水)
4、陪客要求:原则上实行对口陪客制度,内部陪客一般2至3人。
5、取消校内一切形式的工作餐。
6、报账结算办法:实行现金结算的办法。
凡在外就餐,陪客领导先凭就餐流水账到指定地点就餐,由个人现金垫付结帐,并于就餐后两日内凭就餐流水账及就餐发票到校办公室领取报账单,凭报账单和就餐发票到校长处签字报账,超标部分个人自理。
7、要严格就餐报账程序,杜绝先就餐后领取派餐单或报账单的现象发生。
8、招待就餐费坚持每月一小结,下月初对上月招待就餐情况,由校办公室分类汇总,张榜公布,接受公开监督。
9、加强监督管理。办公室经常了解和掌握生活接待情况,虚心听取意见,及时反馈信息,逐步完善管理。
办公室专管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原则,依规办事,不得随意安排就餐,不得违规派单,一经查出,谁派单谁付账,并自觉接受监督。
10、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好爽啊,还可以到校办公室领烟,呵呵!
,08/16/2007 14:2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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