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车辆的日常管理、合理使用车辆资源、保证车辆安全高效运行,更好地服务学校工作,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车辆日常管理
1、车辆保养维护实行审批制度,由司机根据行驶里程及车辆状况填写车辆保养维护申请单,经校长审批后到指定服务商进行保养维护,1000元以上大额维护,需由2人以上工作人员参加。如遇特殊情况须在出车中途修理车辆时,要及时向校办室或主管领导汇报,并有乘车人证明,否则所需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2、车辆各类保险由校办室统一办理,司机不得自行联系车辆投保事项。
3、车辆凭校办室办理的加油卡在指定的加油站加油,由校办室统一结算;长途出车需在其它地点加油,以及发生的过路过桥及停车费用,须凭乘车人证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4、司机必须爱护车辆,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辆处于完好状态;要讲究卫生,经常保持车辆内外的洁净;要根据出车安排做好出车前的一切准备,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出车时要按照道路交通规则及标志行驶,不得违法违章超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违法违章罚款学校不予报销。
5、校办室要建立车辆管理档案,对车辆基本情况、出车安排、出车里程、油耗、保养维修、车辆安全、各种费用等详细记录,并实行微机管理。每季度张榜公布一次,接受公开监督。
二、车辆使用管理
(一)派车范围:
学校车辆主要保证校领导成员公务用车的需要,以及学校正常教学用车。下列情况可以申请派车:
1、学校组织的集体公务活动。
2、集体到某地开会、参观、听报告,当天返回。
3、财务部门取、送款。
4、校办室取送文件和重要资料。
5、各处室、年级前往交通偏僻地方办理公务、乘客车将误时、误事用车。
6、紧急情况用车。
7、其他经校长批准的用车。
(二)各年级用车纳入学校统一管理,今后学生一切竞赛活动用车费用均由学生自理,学校只负责带队老师出差费用。
(三)派车手续:
用车人向校办室预约,填好《用车登记表》,由校办室派车或租车。
(四)车费结算办法:实行现金结算的办法。
凡租车,凭派车单和发票到校长处签字报帐。租车情况每月张榜公布,接受公开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