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固定资产的管理
1、专职保管员在学校的领导下,具体负责财产物资的管理,按规定登记账卡,办理验收领用和转移手续。
2、购入、调入、自建、自制、和捐赠的固定资产,均由财产保管人员经过计量检查,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3、调出、报废学校固定资产由财产保管员办理报批、调拨和报废手续。
4、学校财产由专职财产保管员负责保管和保养。
5、学校一切固定资产不准私人借用或随意侵占,严禁以物易物赠送、转让或私自以旧换新,以劣换优,如有违犯者,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6、加强对家具的管理和控制,新分来单身教职工,按学校规定配套单人床、长课桌、方凳各一件,借用到结婚为止,到时上交学校。
7、学校财产需要维修,由财产管理员负责呈报计划,报请领导批准后进行维修。
8、财产管理员和使用人员因为不能履行职责,造成财产遗失的,一律由过失人员赔偿。
9、财产管理人员,每年定期进行1——2次财产清查,保证帐、卡、物三相符。
(二)、材料物资管理
1、材料物资等采购应按实际需要量编制材料物资购计划,填写申报单,经领导审批后方可采购。
2、购入材料要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库存材料要由保管理妥善保管。
3、发放材料物资,按计划和定额发放,并填写领料单。
4、验收和审批手续不齐全,不予报账。
(三)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1、对低值易耗品实行定额管理,设置低值易耗品登记簿,由财产管理员负责登记与管理。
2、低值易耗品购置由学校财产管理人员统一申报计划,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3、低值易耗品的购入和发出,都要办理验收和领用手续。
4、领用低值易耗品,由领用人和有关处室、年级负责保管,遗失损坏应照价赔偿。
5、低值易耗品报账,要有经主管领导审批的计划,有低值易耗品验收单,有经手人和审批人签字,否则不予报销。
(四)财产保管员岗位职责
1、认真填制固定资产卡片和登记低值易耗品登记簿。
2、办理好购入、调入、自建、自制固定资产的计量检查和交接入库手续。
3、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财产调出及报废手续。
4、认真办好财产物资的收发领用和转移手续。
5、按学校规定的范围,负责财产物资的保管使用、维修及保养工作。
6、经常清查盘点库存和在用的财产物资,保证帐、卡、物三相符。
7、严格执行财产索赔制,对因管理不善造成物资遗失、损坏的,一律按价赔偿。
8、每学期进行一次财产清查,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和完整。

群发软件加盟代理████月赚5000元████████,200多种群发软件+赠送顶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