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新闻

2011年冬季征兵有关政策规定

[日期:2011-10-17] 来源:大悟县人武部  作者:一中教务处 [字体: ]

2011年冬季征兵有关政策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规定和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征兵命令,为圆满完成我县2011年冬季征兵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政策规定明确如下:

(一)2011年征兵工作征集的主体对象

今年征兵工作,征集的主体对象为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根据本人自愿,也可以征集高职(专科)和中等职业学校完成专业课程后,参加实习至2012年毕业和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

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11年年满18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女青年为2011年年满1819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在校生年龄放宽到22岁,大专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放宽到24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

(二)入伍基本政治条件

根据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109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执行。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

1、散布带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撰写、编著、发表、出版带有政治性错误的文章、著作的;

2、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

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犯罪,依法不予刑事处罚的,或者在18周岁前有严重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3、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

4、因犯严重错误被开除公职、勒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5、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标志,有损国家形象、有损社会公德文身的;

6、与国外、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人员关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

7、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者进行过活动的,参加过有害功法组织或者积极进行过活动的;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的亲属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组织骨干分子的;

8、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

9、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有被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有严重违法问题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报复言行的;

10、家庭主要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或者严重政治性问题,本人不能划清界限的;

11、其他不符合征集服现役政治条件情形的。

(三)入伍基本身体条件

身高:男青年162cm以上,女青年160cm以上;

体重:男青年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25%,不低于标准体重15%;女青年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15%,不低于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视力:陆勤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右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6,左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5

内科: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

血压收缩压:≥90 mmHg,140 mmHg;

舒张压:60 mmHg,90 mmHg

心率:60-100次/分

身体其他项目标准按照国防部200391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四)征集时间和办法

征兵工作从111开始,1210开始起运新兵,1231日前运送完毕。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报名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的时间统一为2010121,新兵的军龄一律从121算起。

(五)适龄青年应征入伍具体程序

1参加兵役登记。首次参加登记的公民在登记后向兵役机关领取兵役证,往年已登记过的公民应持兵役证参加兵役机关组织的核登。

2参加征兵体检。在参加兵役登记后被兵役机关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应征公民,接到体检通知后,即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兵役证、户口簿和近期一寸免冠照4张到县征兵体检站接受体格检查。

3接受政治审查。经过体检并合格的对象,要接受兵役机关对其进行的政治审查。应征公民应如实提供自己及家庭主要成员的有关情况。

4办理入伍手续。被批准应征入伍的公民由县兵役机关负责办理入伍手续,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应征公民接到入伍通知书后,应按规定办理户口注销、转党(团)关系、领取被服装具等。在此期间、要十分注意安全,注意饮食卫生,不要远离住地,随时准备按时到指定地点集合报到。在新兵到达部队一个月内,其家属到县民政局,按其农业、非农业户口,分别领取“优待安置证”,凭证享受国家给予的优抚政策。

5检疫复查。检疫复查是指新兵到部队后接受身体检查和政治复查。在规定时间内如发现身体、政治情况不符合条件、不宜在部队服役的,要被送回原籍,作退兵处理。

(六)有关优惠政策

1、服役期间有关政策

1)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对应征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学费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每年6000元进行补偿或代偿;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进行补偿和代偿,本科毕业生最高可获得24000元学费返还。

2)义务兵、士官津补贴及家庭优待金。第一年列兵期间,津贴500/月;第二列上等兵期间,津贴600/月;两年后若选拔为士官,下士津补贴1550/月,中士津补贴2060/月,上士津补贴2580/月,四级军士长津补贴3120/月,三级军士长津补贴3660/月,二级军士长津补贴4260/月,一级军士长津补贴4570/月。义务兵服役期间,其家属享受优待金,标准为农村义务兵不低于当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70%;城镇义务兵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5%

3)报考军校条件。义务兵服现役满1年,士官服现役满2年、不超过3年,且在本军级单位工作满半年,可以报考军校。士兵考生应当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政治条件和体格检查标准,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历,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其中入伍前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生的,或者是少数民族的,年龄可以放宽1周岁。

4)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条件。大学毕业生士兵符合以下条件可直接提拔为军官: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全日制毕业生;中国共产党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入伍满1年半以上(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应当入伍2年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现实表现好,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先进个人;三本毕业的还应担任班长或副班长,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被旅(团)以上单位评为军事训练标兵;本科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6周岁,研究生毕业的不超过29周岁;政治、身体和心理条件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标准。

2、退伍后有关政策

1)退伍补助费。士兵退伍时,均按其服役年限(军龄)发给退伍补助费。其中入伍前系地方职工、未计领退职费的,按军龄计发退伍补助费;如入伍前系军队编内职工,未领退职费的工龄可与军龄合并计算计发退伍补助费。义务兵退伍补助费标准为:军龄不满3年的,标准为400元;军龄满3年的,标准为600元;军龄满4年的,标准为800元;军龄满5年的,标准为1000元;军龄满6年以上的,标准为1200元。

2)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城镇退伍义务兵按入伍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正式公布的统计数据所列上年度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三倍,领取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

3)退役士兵根据自身条件,自愿申请,自选专业,免费参加定点教育培训机构主办的各类职业教育和培训,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

3、其他优惠政策

1)择业优惠。义务兵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人员)的,退出现役后,允许复工复职,并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工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服现役期间,其家属继续享受该单位职工家属的有关福利待遇。义务兵退出现役后报考国家公务员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服役期视同为工作年限。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享受税费减免等优惠。

2)考学升学优惠。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3)学费减免。在校大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已交学杂费的剩余部分,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由学校退还本人或由学校负责管理。退出现役后复学,其家庭经济困难的,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对荣立一次三等功奖励的,复学后按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一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

4)退役后复学。对原就读学校撤销的,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转入同等学历相关专业高等学校复学;原所学专业撤销的,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专业复学;对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



阅读:
录入:admin

评论 】 【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
姓名: (限会员登陆后发表评论)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